青阳县九华山银杏矿泉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九华饮用天然泉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九华饮用天然泉水建设项目位于青阳县庙前镇高源村境内,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2020〕361号文件备案批复,项目设计产能力12.3万t/a。
二、同意项目取水方案。本项目取水水源为项目区浅层地下水,年取水量14.94万m³,取水地点为池州市青阳县庙前镇高源村境内项目厂区范围内,共设有两处取水口,地理坐标详见取水许可申请书。项目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设计供水保证率为80%。
三、项目用水指标符合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主要产品用水指标详见《报告书》)。你单位应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每年12月31日前应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报我局批准。
四、你单位应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严格落实地下水管控指标要求,坚决严守地下水开发利用红线,从严规范地下水开采、取用、排放全流程管理。不得擅自改井、增井、私接管网,定期巡检井、泵管等取水设施,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巡查。采用节水设备、工艺,循环用水,减少地下水消耗。
五、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要求接入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及时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如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的需要限制取水情形,你单位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七、项目取水工程(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单位应及时向本机关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并报送《报告书》提出的水资源管控措施清单落实情况等相关材料,经现场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
八、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或设施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青阳县水利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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