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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企业 / 群众 / 中年 /
名称: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文号: 青应急〔2021〕11 号
成文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4-29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 0566-3261175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10:06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各股室,监察大队: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县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计划认真执行。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24 号)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 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本局 2021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推进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为加快“灵秀青阳”建设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

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强化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盘基本面,将防

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突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两会、春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等,结合全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编制依据及考量因素

(一)《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

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 年版)》,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安徽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三)本部门监管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四)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

(五)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六)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四、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我局行政编制人员为13 名,实际在册人员 11 名。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事业编制 4 名,实际在册人员 3 名。目前,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责的执法人员 6 名,实际纳入 2021 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 4 名,占在册执法人员的 66.67%,其中:从事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 3 名;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人员 1 名。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1 年全年 365 天,53 周、104 个公

休日,11 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365-106-11=248 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48)×执法人员数量(4) =992 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完成县应急管理局或者县政府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参照前3 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 测算 2021 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 430 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

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参照前3 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 2021 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 348 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992)-其他执法工作日(430)-非执法工作日(348)=214 个工作日。其中,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工贸企业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 194 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单位 20 个工作日。

六、检查单位和责任股室

根据我局监管检查执法人员、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等因素,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在2021 年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99 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 46 家,一般检查单位 53 家,分别占年度监督检查比例为 46.5%、53.5%。

(一)重点检查单位名单(46 家)及责任股室。

1.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企业(31 家):具体见非煤矿山行

业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责任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含易制毒企业(4家):青阳县国

锐能源有限公司、青阳县通达制氧有限公司、安徽南亚化工有限公司、安徽田园之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阳分公司。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家)青阳县祥瑞花炮有限公司。

责任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

3.工贸企业(10 家):安徽泫氏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安徽

青阳县思源麻业纺织有限公司、青阳县大华丝绸有限公司、安徽亚顺纺织有限公司、安徽友邦新材料前限公司、安徽晟田电镀有限公司、青阳县迎春炉料有限公司、昌利锻造有限公司、安徽凯鑫梓轩电器有限公司、青阳县盛石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责任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

(二)一般检查单位名单(53 家)及责任科室。

由基础股从2021 年局监管对象名录库监督检查对象中(除

重点检查单位之外),随机抽取一般检查单位53 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 4 家,工贸行业企业 12 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33家,危化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 4 家。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基础股。

(三)专项检查单位名单(10 家)及责任股室。

青阳县宝宏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皖南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龙跃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祥瑞花炮有限公司、青阳县通达制氧有限公司、青阳县国锐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池州青阳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池州销售分公司青阳中心加油站、安徽泫氏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

七、有关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

产监管执法计划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措施,各相关股室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结合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并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重大调整的,按规定履行重新报批和备案手续。

(二)细化任务,规范执法。结合监管职责及实际情况,进

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监督检查任务。重点检查要加大对安全管理条件差、问题隐患突出、严重违法违规、存在重大危险源以及发生事故的企业的监管力度,一般检查要采取双随机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按照“双随机”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有关规定,落实具体工作任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改正;针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

(三)创新方式,提升效能。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推行“启

动会+现场检查+总结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和“监督检查+专家”工作模式,积极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广“互联网+执法”。坚持规范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参与监管执法活动,充分发挥专家专长,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给予指导服务。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严格执法,强化监督。针对监督检查和群众举报核查

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执法活动。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严格执法,持续提升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效果。

(五)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

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创新宣传方式,强化以案释法,不断增强公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大举报奖励政

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内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活动,不断巩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成果,营造全县安全生产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1 年度全县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业监督检查计划;

2.2021 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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